章甫李白在社会的50首诗名作
他是1045年至1106年的建州浦城人,后迁居苏州,字号端叔。神宗时期的熙宁三年,他考入进士。最初担任临川尉一职,随后又调往寿春。在此期间,他著作了《孟子解义》,并因而被提升为应天府国子监教授,并改任著作佐郎。在元丰年间,他成为山阴县知事,同时负责监管左藏北库。此外,在哲宗朝中,他担任通判宿州的职务,并且还曾经历了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的工作。当徽宗即位时,他被派到虔州。但在崇宁初期,当他出任都官郎中时,一场名为“元祐党籍”的事件爆发。他上书提出意见,即那些因为国家事务而遭受指控的人,不应该将其名字刻入史册,也不应该株连其子孙。这一行为却与宰相曾布发生冲突,最终导致他的官职被降低,让他在泰州担任知事。一生中的最后几年里,他主持灵仙观的事务,此即他生命旅程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