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中的爱挑食小白兔说谎了
维力斯侦探在凌晨两点多被电话铃声唤醒。他忙泡了一杯咖啡,刚准备饮用,电话就再次响起。对方自称是利马公寓的夜班值班人员,报告了一个抢劫案件。维力斯立即挂断电话,并赶往现场。
到达公寓门口后,那位夜班值班人正等待着他:“事情是这样的,我一觉睡去,一直到外面突然黑暗,我便要出去查看原因。但当我走出储藏室时,却见一群人冲进来。我急忙躲回储藏室内。一伙人直接闯入卡玛先生和埃利尔先生的房间,用工具撬开保险柜,窃取了卡玛先生200万元现金以及埃利尔先生的价值不菲的手表……”
“这些贼有何特征?”维力斯询问道。
“他们共五人,其中一人似乎是个英国人,有蓝眼睛,还有一块疤痕。”报案者回答说,“因为他手里拿着手电筒,当他的光线从门缝中射进来时,我借助这光芒一眼就注意到了。”
维力斯听后冷笑起来:“你说谎得很浅显,不如收起你的‘贼喊捉贼’伎俩吧!”这里面有什么秘密呢?
解析:既然是停电,而且报案者在发案之后才报警,这样失窃的事物和具体金额又怎能准确无误?更重要的是,他说那名英国男人口袋里有手电筒,在门缝中射出的光芒照亮了整个空间,但如果真的这样的话,他怎么可能看到对方脸上的疤痕或者蓝眼睛?这完全是在瞎编!因此,这个罪犯必定就是那个自称夜班值班人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