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与明清小说的自然之旅
我,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出生于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在南宋时期,我是一位名臣、文学家、词人的杰出代表,被誉为南宋四名臣之一。我是唐汝阳王李琎的直系后裔。在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我以进士之姿进入仕途,先后被任命知开化县和常熟县。随着我的政治地位的提升,我逐渐升迁至参知政事,但与秦桧不和,这导致了我的职务变动:先是出知绍兴府,再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我因某些原因被贬到藤州安置,不久又更换到了昌化军。这段时间里,我遭受了不小的打击。但随着秦桧去世,我得以内迁郴州。此后,在绍兴二十八年的某一年中,我重新获得左朝奉大夫的职衔。在绍兴二十九年的最后一刻,即1159年,当我行至江州时,便正式宣布退休致仕,这是我的一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