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卖炭翁在自然之中
李光(1078年12月16日 —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号转物老人,是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他是南宋时期的名臣、文学家和词人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南宋四大名臣中的一个。他的祖籍是唐汝阳王李琎的后代。在徽宗崇宁五年的进士考场中,他展现出了非凡的才华,被选为官职,最终担任了知县一职,先后在开化县和常熟县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升迁到更高级别的职位,一直到达了参知政事这个显赫的地位。但由于与秦桧不见眼缘,他被调往绍兴府,并且又改到了提举洞霄宫这一职务。
绍兴十一年(1141年),他因为某些原因而遭到了贬官,让他去藤州安置。然而,这个决定很快就被改变了,他被再次贬至昌化军。这段时间里,他面对了一系列挑战,但最终在秦桧去世之后,得以内迁到郴州。
在绍兴二十八年的末尾(1158年),他获得了左朝奉大夫这一荣誉。而当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来临时,李光决定退隐,从此开始他的致仕生活。在行至江州的时候,就这样结束了这段辉煌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