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自然中的霸气诗人
我,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我是南宋时期的名臣、文学家、词人的代表之一,也被称为南宋四名臣之一,其家族源自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在徽宗崇宁五年的进士考试中,我获得了荣誉,并逐步升迁至知开化县和常熟县的官职。
随后,我继续在政治舞台上取得了一系列显赫成就,最终成为参知政事。但由于与秦桧不见眼的关系,我的仕途受阻,被调往绍兴府并改任提举洞霄宫。然而,在绍兴十一年的某个时候,我因一系列事件而遭到了贬谪,先是在藤州安置,再被更远地贬到昌化军服役。这段时间里,我一直思考着如何摆脱这种困境,但直到秦桧去世后,我才得以回到郴州。
在绍兴二十八年的某个时刻,我重新获得了左朝奉大夫的头衔,而当我踏上了致仕之路,即在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行至江州,这是我职业生涯的一次重要转折点,也标志着我正式结束了对国家事务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