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与自然的交响人民文学中的生态诗篇
我,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出生于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在南宋时期,我是一位名臣、文学家、词人的杰出代表,被誉为南宋四名臣之一,也是唐汝阳王李琎的直系后裔。在徽宗崇宁五年的进士考试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被调任知开化县和常熟县等地的官员。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升迁至参知政事这一高级职务,但由于与秦桧不见眼缘,最终被迫出任绍兴府知府,再次改职到洞霄宫提举一职。
到了绍兴十一年(1141年),我因某些原因遭受了贬官之苦,被降为藤州安置人员。不久之后,又进一步降低我的官位,直至昌化军。但当秦桧去世后,我才得以回归朝廷,重新担任左朝奉大夫的一职。最终,在绍兴二十九年的岁月里,当我准备退隐时,就在行经江州期间完成了我的致仕生活。这段经历充满了挑战和磨难,却也让我成长为了一个更加坚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