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将进酒于自然之境
我,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出生于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在我的一生中,我担任过许多职务: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的称号都曾归属于我。我是唐汝阳王李琎之后的后裔。在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我通过科举考试成为了进士,并先后被调往开化县和常熟县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升迁至更高的职位,最终成为了一位重要的政治人物。但由于与秦桧不和,我被迫离开了中央政府,被分配到绍兴府管理洞霄宫。此后,在绍兴十一年的某一年,我遭到了贬官,被送往藤州安置。随后的几年里,我再次受到降级,被安排去昌化军工作。不过,当秦桧去世时,我得以重新回到朝廷。在绍兴二十八年的某个时候,我的职位又恢复了之前的一部分,而在绍兴二十九年的某一年,即在生命最后一段时期内,当我准备退休的时候,我被授予左朝奉大夫这个荣誉称号。当这段旅程即将结束之际,在行至江州时,这是我最终决定退隐生活的人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