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故都的秋
我(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的称号中,我是其中之一,与唐汝阳王李琎同一血脉。我在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通过进士考试,并开始了我的官途,先后担任知开化县和常熟县的县令。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升迁到更高的职位,最终成为参知政事。不过,由于与秦桧之间出现分歧,我被调往绍兴府并改任提举洞霄宫。在绍兴十一年(1141年),我因某些原因被贬至藤州安置,但后来又再次被降低为昌化军的军官。一段时间之后,当秦桧去世时,我得以返回郴州。但是在绍兴二十八年的某个时候,我重新获得左朝奉大夫的头衔,而在绍兴二十九年的最后一年,即1159年,我选择了退休,在行至江州的时候结束了我的政治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