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麻园诗人吟咏自然之美
我,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出生于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在南宋时期,我是一位名臣、文学家、词人的杰出代表,被誉为南宋四名臣之一,同时也是唐汝阳王李琎的直系后裔。在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我以进士身份进入仕途,先后担任知开化县和常熟县的知事职务,并逐渐升迁至参知政事一职。不过,由于与秦桧存在意见不合,我被调往绍兴府,并且改任提举洞霄宫。在绍兴十一年(1141年),我因为某些原因遭到贬官,先是被降至藤州安置,然后更换到了昌化军。直到秦桧去世之后,我才得以内迁郴州。此后,在绍兴二十八年的岁月里,我再次获得左朝奉大夫的职衔。而在绍兴二十九年的春天,即1159年,当我行至江州时,我决定了退休,将我的政治生涯画上了句点。这段经历,是我一生的重要篇章,也是我最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