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唐诗300首中的璀璨明珠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西)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仁宗嘉祐三年(1058),入为三司度支判官,上书仁宗,提倡变法。神宗即位,任翰林学士兼侍讲,再次上书,力主革新。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积极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王安石随父至韶州。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他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他考中进士,为人正直,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以解决百姓度荒困难。
他的文学主张核心是“文贵致用”。散文创作以论说文的成就最为突出,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和《答司马谏议书》,理足气盛,有精炼有力的表达记叙文夹叙夹议寓意深远,如《游褒禅山记》等。他也是一位优秀的诗人,不少诗歌表现了对国事的关切和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如《入塞》、《西帅》、《阴山画虎图》、《次韵元厚之平戎庆捷》等。
在退居江宁后十年的时间里,他继续关心新法的推行,同时也感到自己的处境越来越困难。他借助佛理来解脱苦闷,并著作了《字说》、《钟山日录》,这些作品多已散失,但其散文与诗歌留存至今,被认为是苏轼黄庭坚前导者之一。
他的政治生涯始于京城,又经历了几次地方职务,最终回归京城,在熙宁八年被重新任命为同平章事,并加左仆射一职,其间不断提出改革方案,但最终因病逝世未能看到改革成效。此外,由于长期参与政治斗争,对北宋末年的局势也有所洞察,因此在晚年的作品中,可以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情绪的心态变化。
总结来说,无论是在政治还是文学领域,都可以看出王安石是一个具有卓越才华和深刻见识的人物,他对当时社会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批评并提出改良措施,这些努力虽然未能完全实现,但却为后来的历史发展树立了一面旗帜,也使得他成为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