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两次给李先念写信 终于改变了命运
1952年10月,沔阳县(现仙桃市)有一位17岁的农家女子闵全贵,深受封建婚姻压迫,遭受着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摧残。她向沔阳、洪湖两县法院申诉离婚,没想到两县法院互不负责,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李先念在湖北省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 于是,她给时任湖北省委李先念写了一封信,请求帮助。 解放后,李先念开始担任湖北省委、省政府主席、省军区司令员兼委员,主持党、政、军全面工作。新解放的湖北,百孔千疮,万事待兴,身兼多职李先念每天忙得团团转。 一个普通民女的信件,寄给省委,无异于石沉大海。然而,这封信还是很快到了李先念的手上。原来,李先念不论多忙,每天仍然坚持看人民来信,看党报上的批评文章,写批语,了解民生疾苦。 李先念看完来信,立即作了批示,要求两县法院认真调查,尽快做出公正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寄交湖北日报发表。10月12日,《湖北日报》在一版重要位置刊出了闵全贵的书信和李先念为此作的批语。 过了较长一段时间,两县法院仍互相推诿,设置各种障碍,未予解决。为此,闵全贵又给李先念写来第二封信,反映这一情况。李先念再次写出批语,批评了这种恶劣的官僚主义行为。 为此,省有关部门组成一个专门承办这一案件的工作组,深入沔阳、洪湖两县调查,迅速做出公正处理,使年仅17岁的闵全贵冲破重重阻力,获得了婚姻自主权。 1984年7月,报社收到闵全贵的一封来信和一张全家福照片,她满怀喜悦地报告了她一家十口、祖孙四代的幸福生活,真切地感谢李先念和湖北日报对她的热情帮助。 编辑手记: 当得好不好,老百姓说了算。要让老百姓竖起大拇指,就得倾听百姓心声,解决群众诉求。闵全贵的幸福生活,是李先念为官最好的成绩单。 (摘自《红色记忆》第一辑《领袖风范昭日月》作者: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