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星辰昨夜风晏敦复在社会画楼西畔桂堂东的回声
晏敦复(1120-1191,一作1071-1141、一作1075-1145)字景初。抚州临川文港沙河(今属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南宋诗人、正直大臣。官至吏部尚书兼江淮等路经制使。不屈于秦桧等势,反对议和。
晏敦复是为北宋宰相、著名词人晏殊曾孙。少学於程颐,颐奇之。徽宗大观三年(1109)进士(清同治《临川县志》卷三六)。为御史台检法官。绍兴初,大臣荐,召试馆职,不就。大臣高宗绍兴二年(1132),特命为祠部员外郎,迁吏部,以守法忤宰相吕颐浩,谪知贵溪县,旋改通判临江军。大四年,为吏部员外郎左司谏权给事中,为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大五年,为吏部侍郎。
晏敦复为人刚直敢言。他准西宣抚使刘光世强换淮西民田;揭露右丞相汪伯彦之子汪召嗣无德无才,对派他担任江西盐司和袁州知州表示反对。在静默如不能言时,他立朝论事无所避。在渡江后居右省两月,他奏宜节约用度及奸臣之子不可重用等24事,大帝夸其“鲠峭敢言,可谓无忝尔祖矣”。
在绍兴八年(1138),金遣使来朝议和,要南宋君臣拜接金熙宗的诏书。但晏敦复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上疏坚决反对。这与秦桧力赞屈已和议之说形成鲜明对比,而晏敦复则横眉冷对,不愿意阿附秦桧,并以此示决不阿附秦桧的事在当时颇有影响,此后遂见忌于桧。
随着秦桧拜相后,晏敦复独有忧色地说:“奸人相矣。”当时他是作为吡都尚书兼江淮等路经制使而担任的职务,但被常不以礼待遇。当即请外调,在绍兴九年(1139)以宝文阁直学士贬知衢州提举亳州明道宫,用心做了许多好事,最终人们设立祠祀其位。在闲居数年的生活之后,在十五岁卒去,以七十一岁高龄告别了世界。
尽管他的诗文多已散佚,只存《宋诗纪事》存诗一首,《历代名臣奏议》存奏议二篇,以及《宋史》卷三八一有传。而世称“抚州八晏”之一的人物,其才思敏捷得到了广泛认可。此外,还有一次陆游《老学庵笔记》曾载:晏敦复作一士大夫墓志,以示朱希真。而朱曰:“甚妙。但似欠四字”,但未能得到进一步解释。不过,这个故事也体现了他的才华与品格,让后人的铭记刻骨铭心。而最终,他留下的遗产,是那些对于正义和国家忠诚的坚持,以及那些让我们今天仍然感激涕零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