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敦复绝美小众的宋词在社会中回响
晏敦复,字景初,一作1071-1141、一作1075-1145。抚州临川文港沙河(今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他是南宋时期的诗人和正直的大臣,官至吏部尚书兼江淮等路经制使。他的生平与他对抗秦桧、反对议和的态度相关联。
晏敦复出身于著名词人的家族,是北宋宰相、著名词人晏殊曾孙。他在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中了进士,并成为御史台检法官。后来,他被召为祠部员外郎,再次升迁到吏部,但因坚持守法而与宰相吕颐浩发生冲突,被贬知贵溪县。绍兴五年,他被召为吏部侍郎,并担任左司谏和权给事中。
晏敦复以其刚直敢言闻名。在他的一生中,他多次提出批评政府的腐败行为,如准许西宣抚使刘光世强行换取民田,以及揭露汪伯彦之子汪召嗣无德无才。此外,他还提出了节约用度及不重用奸臣之子的建议,这些言论都深受高宗的赞赏。
然而,当金国遣使来朝议和时,晏敦复坚决反对这种做法,而秦桧则力主屈服。这导致了两人之间的矛盾激化,最终导致晏敦复被贬职并最终去世。
尽管他的诗文作品已散佚,只剩下《宋诗纪事》存有一首诗,《历代名臣奏议》存有两篇奏议,但他的名字依然流传至今,以“抚州八晏”之一而闻名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