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甫对酒当歌在社会的旋律中奏响
他是北宋时期的一位学者政治家,出生于1045年至1106年间的建州浦城,后迁居苏州,其字号为端叔。在熙宁三年,他通过进士考试。随后,他担任过临川尉和寿春知事,并著有《孟子解义》一书。这部作品使得他被任命为应天府国子监教授,并且还担任了著作佐郎。
到了元丰年间,他成为山阴县知事,并监管左藏北库。在哲宗朝,他担任通判宿州,同时还负责开封府提举常平等多项职务。当徽宗登基,授予他虔州知事之职。他在崇宁初期曾经担任都官郎中,那时候正值立元祐党籍事件发生,他上书提出意见认为那些因国家大事而获罪的人不应该因为这件事被刻入史籍并遭受禁锢和子孙连累。然而,这番言论却与宰相曾布产生了矛盾,最终导致他的官职降级,被派到泰州当知事。
他的最后一个职务是在提举舒州灵仙观期间逝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