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穆与白居易的三首诗
我,朱穆,一介文人,以公叔字称,东汉南阳郡宛(今河南南阳市)人也。祖父为丞相朱晖,我自幼好学沉思,用心专一,早被世人所知。年轻时举孝廉,为官途上,不久拜郎中、尚书侍郎,被誉为兼资文武之士。
桓帝时,我任侍御史,再次升迁议郎,与同僚边韶、崔寔、曹寿等共同撰修《汉纪》,增补了《外戚传》及《儒林传》。桓帝崇尚敦厚,我遂作《崇厚论》,倡导重德教;又著《绝交论》,提倡交往以公。
永兴元年,因水灾饥荒的严重影响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我奉命出任冀州刺史。在我的威名面前,污吏闻风而逃。我到任后,便严惩为非作歹的豪强,但最终因触怒朝廷宦官权贵,被捕还京师,罚作刑徒。但是,由于太学生刘陶等数千人的申诉,为我鸣不平,最终得释归乡里。
居家数载,又复为尚书,但仍保持刚直不阿,对朝政上的弊端提出批评,上书面谏罢除宦官,但未被采纳,最终遭排挤诋毁。我愤懑抑郁至延熹六年(163年),发疽而逝世。死后,被赠益州太守,谥“文忠先生”。在诗歌方面,只有与刘伯宗绝交诗留存至今。这三首诗,是白居易的一生中极少留下的佳作,其中包含了他对生活和政治的深刻见解,也反映出了他作为一个文学家的高超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