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解读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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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是指中国历史上各朝代撰写的,并且被历朝列入正史的是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的统称。“二十四史”记事上起传说中的黄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起于汉武帝时诞生的《史记》,终于清乾隆时刊行的《明史》,前后相隔一千八百多年。总计一共有三千二百一十三卷,大约有四千万的字,都是统一的用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而成的史书。《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旧唐书》、《旧五代史》合称“二十四史”。二十四史共3229卷(或3249卷),共约4000万字。嘻嘻网编辑部历史组将“二十四史》”每部书的书名,成书朝代及作者如下:
序号 | 书名 | 作者 | 今本卷数 |
---|---|---|---|
1 | 史记 | 西汉·司马迁 | 130 |
2 | 汉书 | 东汉·班固 | 100 |
3 | 后汉书 | 南朝·范晔 | 120 |
4 | 三国志 | 西晋·陈寿 | 65 |
5 | 晋书 | 唐·房玄龄等 | 130 |
6 | 宋书 | 梁·沈约 | 100 |
7 | 南齐书 | 梁·萧子显 | 59 |
8 | 梁书 | 唐·姚思廉 | 56 |
9 | 陈书 | 唐·姚思廉 | 36 |
10 | 魏书 | 北齐·魏收 | 114 |
11 | 北齐书 | 唐·李百药 | 50 |
12 | 周书 | 唐·令狐德棻等 | 50 |
13 | 隋书 | 唐·魏徵等 | 85 |
14 | 南史 | 唐·李延寿 | 80 |
15 | 北史 | 唐·李延寿 | 100 |
16 | 旧唐书 | 后晋·刘昫等 | 200 |
17 | 新唐书 | 宋·欧阳修、宋祁 | 225 |
18 | 旧五代史 | 宋·薛居正等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宋·欧阳修 | 74 |
20 | 宋史 | 元·脱脱等 | 496 |
21 | 辽史 | 元·脱脱等 | 116 |
22 | 金史 | 元·脱脱等 | 135 |
23 | 元史 | 明·宋濂、王袆等 | 210 |
24 | 明史 | 清·张廷玉等 | 332 |
“二十四史”的概念亦是逐步形成的。在三国时期,社会上就有了三史之称。而这三史历来都是指《史纪》《汉书》和东汉刘珍所编撰的《东观汉记》,而在范晔的《后汉书》出现之后,就取代了《东观汉记》成为三史之一。
唐朝以前往往将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合称为“三史”。后来又加入了陈寿的《三国志》,称为“四史”或“前四史”。
唐朝官修南北朝八史和《晋书》,再加上之前的前四史合称为“十三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和《隋书》。“十三史”唐朝对西汉以来所修十三部纪传体史书的合称。
到了宋朝这一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上《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就又形成了“十七史”之说。
到明代后,又增加《宋史》、《辽史》、《金史》和《元史》合称之为“二十一史”。
再清朝的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再加上前先的各史,就是“二十二史”。后又增加《旧唐书》,变成“二十三史”。在编撰《四库全书》的过程之中,学者又从《永乐大典》之中辑录出来《旧五代史》,经过乾隆皇帝的钦定,也被列入正史,到此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到四十九年,由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古代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不久又增入《旧唐书》、《旧五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为“二十四史”。“二十四史”不含清代历史,近人赵尔巽主编的《清史稿》书成后,并入“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其后又添入近人柯劭忞撰写的《新元史》,终成“二十六史”。“二十四史”被尊为“正史”。《隋书·经籍志》曰:“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班固)、马(司马迁),以为‘正史’。”遂有“正史”之说。“二十四史”皆属纪传体史书,即以人物为中心,着重记述有关人物的生平事迹,历史事件附见于人物纪传中。纪传体主要有纪、表、志、传四种体例:
“纪”(或曰“本纪”)逐年记载帝王在位的国家大事;
“表”扼要胪列纷纭复杂的的大小史实;
“志”(或曰“书”、“考”)专项记录各项典章制度;
“传”(或曰“列传”)集中描摹历史人物生平;
《史记》和《新五代史》中又多出一种“世家”,系纪和传的结合体。四种体例相辅相承,互为补充,共同展现出一幅恢宏壮阔的历史长卷。
正史和信史的区别
正史是史官(或史家)对历史的详实记录,有别于古代私家编撰史书,即所谓野史。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说法。
“正史”一词最早见于阮孝绪《正史削繁》,有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因纪传体《史记》、《汉书》之书,以帝王(本纪)为纲,故称正史。至清乾隆四年修《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二十四部正统纪传体史书为正史。而其间的“三史”、“四史”、“七史”、“十一史”、“十三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四史”、“二十五史”、“二十六史”都可称作正史,《二十五史》之中,字数最少的史书是《陈书》,大约20万字;字数最多的是《清史稿》,大约500万字。《明史·艺文志》又分为纪传、编年二体,所谓正史,为各朝政府为前朝所编修史书,二十五史皆为纪传体,无编年体。
信史是指有纪录的历史,为与史前史相对的概念。即人类开始使用文字之类可确实辨认其意涵之媒介,以记录现象以后的历史。各地人类发明文字的时间都有不同,所以信史没有一个适用于各地的特定时间。最早步入信史时期的是新月沃土(fertile crescent),不过,作为一个泛称,信史通常指公元前4000年以后的时期。简单来说,石器时代(前250万年-前4000年)就是史前史时期,青铜器时代(前4000年-各地不同时期完结)以后就是信史时期。
举个例,中国夏朝目前为止未有同时期文字记载,故夏朝是史前史。商朝人使用甲骨文,故商朝是信史。综上所述,信史就是使用文字或者符号记述下来的历史,而正史是在记录下来的历史中官方编纂的历史,所以可以说正史肯定是信史,信史囊括正史,但是信史不一定是正史。